此次遴選職位為省級機關內設機構或直屬單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的職位,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所有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報名范圍包括:設區市以下機關中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設區市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中央和省級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報考人員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經歷。其中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此次公開遴選報名時間為7月25日至7月30日,資格初審時間為7月25日至8月1日,筆試時間為8月24日上午,9月上旬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將于9月下旬舉行。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為1:5,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按遴選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為進一步提升遴選工作科學性,提高遴選職位與遴選對象的匹配度,遴選公告明確,部分遴選單位經批準可在面試前開展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測試人選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遴選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60%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40%的權重,合成筆試綜合成績并最終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照遴選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人選(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實行等額考察)。對于遴選人數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