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常州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用好政府采購政策導向功能,制定出臺領軍人才企業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首用實施意見,規范創新產品政府采購活動,有效助力領軍人才企業發展壯大。
該市積極搭建領軍人才企業創新產品展示平臺,通過定期組織召開人才沙龍、創新創業講座、產品對接會等活動,提升領軍人才企業自主創新產品的知名度。同時,建立《領軍人才企業自主創新產品推薦目錄》,對納入《目錄》認定、屬于首次投放市場的創新產品,實行政府首購。市屬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在編制部門政府采購預算時,采購與《目錄》中同類產品的,須預留5%以上份額用于《目錄》中創新產品。對采購的產品屬于《目錄》中產品類別的,應當優先采購《目錄》中的同類產品。
此外,為保障政府首購首用政策落地,該市還設立領軍人才企業創新產品政府采購保險基金,對采購人采購《目錄》中的領軍人才企業創新產品,如因產品原因造成損失的,經審核由保險基金賠付不超過損失總額的風險補償資金補助。建立領軍人才企業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容錯機制,采購單位相關負責人在符合規定條件、標準和程序,勤勉盡職、沒有為自己或他人謀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其在領軍人才企業創新產品政府采購中的決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