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指出,“經歷單一或者缺少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干部,應當有計劃地派到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復雜環境工作,堅決防止‘鍍金’思想和短期行為。”
當前,一些地方大膽提拔使用具有豐富基層工作經驗的干部,有效激發了干部扎根基層、服務基層的熱情。但現實中,少數干部卻把基層掛職、崗位交流當成了“混經歷”“刷簡歷”,心思鉆不進去、身子沉不下去,板凳還沒焐熱就想著走。這種“鍍金”思想,嚴重阻礙了干部成長,也違背了干部交流的初衷。
“玉不琢不成器”。組織上安排干部到基層掛職,目的是讓干部經過多方面錘煉,練就扛事的真本領和擔當的硬品質。干部要端正態度,堅信個人前途是干出來的,而不是“包裝設計”出來的。要摒棄“捷徑心態”,與其“鉆空子”“找風口”,不如打牢干事的能力基礎。選派干部要精準擇優,既看選派對象的硬件條件,也要洞察其思想動機,把更多真心想干在基層、長在基層的干部選出來、放下去。要嚴格日常管理,無論是職責分工還是考核評價,都應一視同仁、一把尺子,不因“掛”的身份、“派”的角色而搞特殊照顧或雙重標準,促使干部“在游泳中學會游泳”。
(陸洋 宿遷市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