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將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突出政治監督,強化紀律和規矩,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管理體系。好干部是選出來的,更是管出來的。必須筑牢干部選任監督防火墻,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不斷凈化選人用人風氣。
突出思想教育,打好預防針。強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不斷增強思想覺悟和政治定力。把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檢查工作政策法規納入黨校干部培訓課程,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結合干部考察考核、信訪舉報等情況,有針對性地與干部談心談話。堅持警示在先,運用反面典型加強警示教育,加大對違反紀律案件通報力度,營造正風肅紀的強大聲勢。
突出程序規范,實現常態化。緊扣干部選拔任用各環節,環環監督,把提名推薦、考察、公示、選舉等各個環節都置于組織、干部、群眾有效的監督之下。民主推薦時,提前明示紀律要求,會前打好招呼,預防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考察時,通過個別談話了解考察對象遵守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的情況。選任后,切實跟蹤了解,嚴格執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辦法,對選人用人實行“痕跡管理”“全程監督”。
突出制度約束,織密防護網。在干部選任管理監督過程中,要盯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情況、落實好干部標準和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情況、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規定情況、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情況等監督重點,注重抓小抓早、抓預防、抓經常,嚴肅查處違反干部選拔任用紀律行為,切實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完善受理舉報和發現問題的機制,充分運用“12380”舉報電話,建立電話、信訪、郵箱、網絡四位一體的舉報網絡,堅持做到有舉必查、查必有果、糾必到位,以嚴肅的責任體系清除存在問題的“病灶根源”,讓責任落實到位。
(易建紅 張成柏 徐州市云龍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