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設區市2019年度綜合考核半年評估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8-20 來源:綜合考核處 點擊:
關于開展設區市2019年度綜合考核
半年評估的通知
各設區市考核辦,省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2019年度綜合考核實施辦法》(蘇考發〔2019〕1號),現就做好設區市2019年度綜合考核半年評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估目的 緊扣高質量發展目標,建立健全“結果控制”與“過程管理”相統一的科學考核評價體系,動態跟蹤年度綜合考核指標推進情況,督促各地抓在經常、干在平時,推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有效落實。 二、評估對象 13個設區市。 三、評估內容 設區市推動高質量發展:對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開展評估,原則上應納盡納,對難以進行半年評估的指標,省各考核責任部門應作出書面說明,作為指標實效評估的重要參考。 設區市黨的建設:對深化思想理論武裝、推進基層黨建“五聚焦五落實”、深化落實“三項機制”、加大執紀審查力度、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等8個指標中有關內容進行半年評估。 四、評估程序與時間安排 1.自查。各設區市根據要求開展自查,填寫指標進展情況自查表(附件1、2、3),重點對未達時序進度、工作推進不理想的指標進行分析,說明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于8月26日前將自查表報送省考核辦及相應考核牽頭部門。 2.評估。省各考核責任部門根據日常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情況,開展綜合分析研判,填寫半年評估情況匯總表(附件4),于8月30日前報相應考核牽頭部門;其中,推動高質量發展共性指標相關考核責任部門通過江蘇省經濟社會發展數據中心平臺,將指標數據和有關文字材料報送省統計局。省各考核牽頭部門根據各設區市自查和省考核責任部門指標評估情況,于9月5日前形成各領域半年評估報告,填寫半年評估情況反饋單(附件5),報省考核辦。半年評估報告既要分析全省面上整體運行情況,也要分析各被考核單位存在的短板弱項,提出工作建議。 3.反饋。經省考核辦同意后,省各考核牽頭部門以反饋單的形式,將半年評估情況“點對點”反饋至設區市對口條線部門,同時抄送各設區市考核辦。 五、有關要求 1.加強工作統籌。省考核辦負責加強協調指導,省各考核牽頭部門具體抓好評估的實施工作。工作過程中,注重改進工作作風、優化方式方法,減少基層材料報送,避免多頭考核,切實提高半年評估的質量和效率。強化評估管理,指標管理部門確需到現場調研核實的,實行申報審核制度,由省各考核牽頭部門負責,事前報省考核辦備案。 2.嚴肅工作紀律。省各考核牽頭、責任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實事求是,不搞形式主義、平衡照顧,不影響被考核單位的日常工作。被考核單位弄虛作假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嚴肅追究責任。 3.注重工作質量。省各考核牽頭、責任部門對定量指標數據的源頭生成、過程管控、數據審核,以及定性指標中相關政策規定、具體要求、工作實績等內容進行嚴格把關,確保半年評估的科學性、真實性、精準性。 4.統一材料報送。相關附件材料下載地址: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www.kencery.com)通知公告欄。紙質材料蓋章后報送相應部門,電子材料通過江蘇省綜合考核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具體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附件:1.設區市2019年度推進高質量發展考核共性指標進展情況自查表 2.設區市2019年度推進高質量發展考核個性指標進展情況自查表 3.設區市2019年度黨的建設考核指標進展情況自查表 4.設區市2019年度綜合考核半年評估情況匯總表 5.××市2019年度綜合考核半年評估情況反饋單 江蘇省考核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8月20日
資料下載:設區市附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