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五方掛鉤”幫扶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有關市、縣(市、區)委組織部,有關市、縣(市、區)扶貧辦、財政局:
省委、省政府決定,2020—2021年繼續選派幫扶工作隊隊員到蘇北經濟薄弱地區開展幫扶工作。現就做好省市委幫扶工作隊隊員選派和掛鉤幫扶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派范圍
2020—2021年,省委向蘇北地區的豐縣、睢寧縣、灌云縣、灌南縣、淮安區、淮陰區、漣水縣、響水縣、濱海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等12縣(區)派駐幫扶工作隊,任期2年,隊員兼任省定經濟薄弱村或低收入村“第一書記”。省未派駐第一書記的省定經濟薄弱村或低收入村,由相關市、縣(市、區)委負責派駐“第一書記”。
二、選派任務
2020—2021年,綜合考慮各地省定經濟薄弱村數量,省計劃選派幫扶工作隊隊員238名,其中派駐徐州市45名,連云港市40名,淮安市55名,鹽城市25名,宿遷市65名,留省政府扶貧辦幫助工作8名(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統計局、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新華日報社、省體育局各1名)。
省委幫扶工作隊隊員由省各“五方掛鉤”幫扶協調小組成員單位選派。組長單位各選派2名優秀干部,其中,1名正處職干部擔任工作隊隊長并掛任駐點縣(區)委副書記。根據工作需要和派駐縣(區)黨委、政府的要求,組成若干幫扶工作組,每組3—5人,掛鉤聯系省定經濟薄弱村和低收入村數量較多的鄉鎮,設組長1名,掛任所在鄉鎮黨委副書記,隊員兼任一個省定經濟薄弱村或低收入村“第一書記”。工作組的設置由工作隊根據實際情況,與駐點縣(區)黨委、政府商定。
各有關市要根據本地經濟薄弱村和低收入村數量,參照省里做法,確定選派數量,落實選派任務。未派駐省委幫扶工作隊的縣(市、區),由市委選派1名處級干部擔任市委幫扶工作隊隊長并掛任駐點縣(市、區)委副書記。
三、人選條件和要求
幫扶工作隊隊員總的條件和要求是: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農村工作;綜合能力強,善于溝通協調和做群眾工作,開拓創新意識強;工作作風實,敢于擔當,事業心和責任感強,不怕吃苦,甘于奉獻;中共黨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隊長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身心健康。
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把好選派干部的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注重選派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作風過得硬、自我要求嚴的優秀干部。
工作隊員注重從各單位優秀年輕干部中選派,有農村工作經驗或涉農方面專業技術特長的優先,愿意回原籍原鄉原村的優先。
四、隊員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組織實施脫貧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見》(蘇發〔2015〕35號)、《關于做好選派機關優秀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5〕24號)精神和要求,各級選派的幫扶工作隊隊員(第一書記)要在縣鄉黨委領導和指導下,注意從派駐縣(區)省定經濟薄弱村和低收入村實際出發,切實鞏固脫貧成果,構筑防止返貧的長效機制,助力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穩定脫貧,推動省定經濟薄弱村和低收入村持續穩定發展,配合重點片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持續開展整體幫扶工作。掛鉤鄉鎮的工作組,應注重協助鄉鎮黨委政府,對鎮域范圍的基礎設施、產業發展、民生事業等統籌謀劃,實施整體幫扶。
建強基層組織。重點是協助配齊配強經濟薄弱村和低收入村“兩委”班子,著力解決班子不團結、軟弱無力、工作不在狀態等問題,防范應對宗族宗教、黑惡勢力的干擾滲透,物色培養村后備干部;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制度,做好黨組織設置、發展黨員、黨員教育管理等工作;推動落實村級組織工作經費和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村干部報酬和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村綜合服務中心和服務設施建設等,充分發揮村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
推動精準扶貧。重點是大力宣傳黨的扶貧開發和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深入推動政策落實;協助駐點村開展低收入農戶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按照“一村一策”要求,與村“兩委”一起制訂實施發展規劃和脫貧計劃;組織落實扶貧項目,參與整合涉農資金,積極引導社會資金,促進經濟薄弱村、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幫助選準發展路子,培育農民合作社,增加村集體收入,增強“造血”功能。
興辦惠民實事。協助村級組織開展為民服務全程代理、民事村辦等工作,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圍繞村級新“八有”建設、發展集體經濟、村莊環境整治等重點工作,積極爭取政策、資金、項目、人才、技術等支持,推動脫貧致富奔小康措施落地見效;經常入戶走訪,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關心關愛低收入戶、五保戶、殘疾人、農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婦女兒童,定期走訪慰問老黨員、老干部、老模范。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加強基層治理。重點是推動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落實“四議兩公開”,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機制,促進村級事務公開公平公正,妥善解決優親厚友、暗箱操作、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培育經濟合作類、公益服務類等社會組織,完善服務體系,提高村級組織為民服務能力;幫助村干部增強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指導完善村規民約,弘揚文明新風,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五、成員單位職責
“五方掛鉤”幫扶,是省委、省政府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重大舉措,也是我省具有鮮明特色的扶貧開發品牌機制。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使命感和主動性,按照省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掃尾、鞏固、銜接、探路”四項關鍵舉措要求,積極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解決好“三保障”領域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從資金、項目、政策、技術、人才等多方面,全力支持重點片區等經濟薄弱地區加快發展和低收入農戶增收脫貧,將掛鉤幫扶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確保與全省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到村到戶實施精準扶貧。“五方掛鉤”幫扶工作堅持掛鉤到縣、工作到村、幫扶到戶、落實到人。采取有力措施鞏固掛鉤的經濟薄弱村脫貧成果,確保穩定脫貧。正副組長單位掛鉤幫扶的經濟薄弱村,要努力建成脫貧致富奔小康示范村。
發揮優勢開展專項扶貧。參與“五方掛鉤”幫扶的部門要在做好掛鉤幫扶工作的同時,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部署和要求,率先垂范,按照“幾個一批”的思路,大力開展就業、創業、教育、健康、金融、資產收益、社會幫扶和村企結對等專項扶貧行動。要結合部門職能和實際,研究制訂推進專項扶貧行動的具體政策措施,引導優勢資源要素向經濟薄弱地區流動,加大掛鉤幫扶力度。
創新機制提高幫扶成效。認真總結、深化完善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幫扶措施,進一步創新機制,提高掛鉤幫扶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投入的幫扶資金能夠使更多扶貧對象得益受惠、實施的幫扶項目能夠長期發揮作用、受幫扶對象能夠明顯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不折不扣完成出資任務。參與省“五方掛鉤”幫扶的各單位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出資任務。其中,省級機關部門單位每年不少于20萬元,蘇南縣(市、區)每年不少于500萬元并納入財政預算,國有企業不少于100萬元,高校院所不少于10萬元。
六、管理考核
省市幫扶工作隊隊員的管理和有關待遇,按照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選派優秀機關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工作的實施意見》(蘇組通〔2015〕66號)、《關于加強到村任職第一書記管理的辦法(試行)》(蘇組通〔2015〕68號)、《關于加強省委幫扶工作隊管理的若干規定》(蘇組通〔2016〕6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省委幫扶工作隊管理的若干規定》(蘇組通〔2019〕1號)規定執行。對省派幫扶工作隊隊員(第一書記),任期內省財政按照每人每年7.5萬元的標準安排專項工作經費。各地要保證本級所派第一書記工作經費,具體由各地財政統籌安排。
各級選派到同一縣(市、區)的幫扶工作隊隊員,由省、市幫扶工作隊臨時黨組織負責統一管理,由縣(市、區)委組織部、扶貧辦、鄉鎮黨委和派出單位共同負責日常管理,以縣(市、區)委組織部、鄉鎮黨委管理為主。駐鄉鎮工作組組長、幫扶工作隊隊員均兼任村第一書記,不占鎮村“兩委”班子職數,不參加換屆選舉。干部駐村期間不承擔原單位工作,原人事關系、工資和福利等待遇不變,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到所駐貧困村,確保全身心專職駐村幫扶。每月駐村工作時間應有20天左右。
派出單位不得自行調換隊員,確因特殊需要中途調換的,須報經省委組織部和省政府扶貧辦同意并無縫對接,確保調換人員及時到崗,保持幫扶工作有序開展。要定期聽取隊員工作匯報,適時到村調研,指導促進工作。對選派隊員要定期安排體檢,辦理相關保險,額度不低于50萬元,參照本級財政規定的差旅費伙食補助標準給予適當生活補助,并幫助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
隊員參加工作隊年度考核,任職期滿,由省委組織部、省政府扶貧辦會同派出單位進行期滿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單位優秀等次指標。考核結果作為幫扶工作隊隊員綜合評價、評優評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成績突出、群眾認可的駐村干部,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符合條件的,注重優先選拔使用;對不勝任的,要及時召回調整;對履行職責不力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惡劣影響的,進行嚴肅處理。
七、組織領導
選派幫扶工作隊隊員,是省委、省政府實施脫貧致富奔小康工程的重要舉措,是培養鍛煉干部的有效途徑,做好這項工作意義重大。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協作,嚴格把關,認真做好選派工作。扶貧部門要開展涉農、扶貧等政策培訓,加強業務指導。發展改革、教育、科技、民政、財政、人社、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利、農業農村、文化旅游、衛健、醫保等部門和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作用,共同做好工作。
省各“五方掛鉤”幫扶協調小組牽頭單位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幫扶協調會議,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認真聽取省委駐縣(區)幫扶工作隊工作匯報,明確并落實各成員單位的年度幫扶任務,共同做好掛鉤幫扶工作。各成員單位都要將掛鉤幫扶工作列為本單位重要事項,明確具體分管領導,指定責任處室負責人作為聯絡員,認真落實本單位承擔的掛鉤幫扶任務。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有選派任務的單位,要根據選派計劃,嚴格選派條件,抓緊醞釀人選。隊長人選確定前須與省委組織部溝通,留辦隊員人選確定前須與省政府扶貧辦溝通。擬選派的人選名單、簡要情況表和現實表現材料以及分管領導和聯絡員名單4份材料(可登錄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下載樣表),請于2020年2月20日前報送。隊長材料報省委組織部,其他材料報省政府扶貧辦。
各單位在做好新一屆隊員選派的同時,要認真做好上一屆工作隊隊員返回工作安排。要充分運用好考核成果,根據隊員扶貧期間考核情況,妥善做好崗位和職務安排,在隊員返回10天內,將其崗位安排表分別報省委組織部、省政府扶貧辦。
材料原件請用郵政EMS寄送,同時將電子稿發電子信箱。聯系人:
1.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任曉健,聯系電話:025—83392340、83392375(傳真),郵箱szgb1c@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號8號樓;
2.省扶貧辦扶貧開發處趙虎,聯系電話:025—86730825、86730813(傳真),郵箱83392729@163.com,地址:南京市沅江路62號2棟403室。
附件:1.蘇北12縣(區)“五方掛鉤”幫扶單位名單
2.幫扶工作隊隊員人選名單
3.幫扶工作隊隊員簡要情況表
4.分管領導和聯絡員名單
5.上一屆幫扶工作隊隊員崗位安排表
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
江蘇省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
江蘇省財政廳
2020年2月10日
附件1:蘇北12縣(區)“五方掛鉤”幫扶單位名單
附件2:幫扶工作隊隊員人選名單
附件3:幫扶工作隊隊員簡要情況表
附件4:分管領導和聯絡員名單
附件5:上一屆幫扶工作隊隊員崗位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