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江蘇省委組織部官方網站掛出通知,啟動2019年度綜合考核半年評估,這是江蘇開展年度綜合考核以來第一次開展半年評估。
2018年,江蘇作出全面推行綜合考核的重大制度安排,變扎堆考核、多頭考核為綜合考核,讓基層一門心思謀發展、心無旁騖抓落實。結合年度綜合考核,江蘇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四套高質量監測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將高質量發展質的規定性量化為具體的指標,以此為“指揮棒”,激發新決策導向和新政績導向。
本次的“期中考”,意在動態跟蹤年度綜合考核指標推進情況,督促各地各部門抓在經常、干在平時,推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有效落實。
本次半年評估對象為13個設區市和納入2019年度綜合考核的94家省級機關單位。
對13個設區市,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黨的建設”展開:
推動高質量發展:主要評估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
黨的建設:深化思想理論武裝、推進基層黨建“五聚焦五落實”、深化落實“三項機制”、加大執紀審查力度、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等8個指標中有關內容。
對省級機關單位,圍繞“服務高質量發展”“黨的建設” 展開:
服務高質量發展:各被考核機關單位目標規劃進展情況,重點是服務高質量發展考核中的重點難點任務。
黨的建設: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堅持不懈推進理論武裝、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加強機關黨建、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作風問題整改和日常監督等6個指標中有關內容。
評估主要分為自查、評估和反饋三個環節:
自查環節:各被考核對象對指標進展情況進行自查,重點對未達時序進度、工作推進不理想的指標進行分析,說明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評估環節:有關部門根據對13個設區市日常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情況,開展綜合分析研判;根據省級機關單位自查和日常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情況,開展綜合分析研判,最終形成各領域半年評估報告。
反饋環節:結果反饋至有關省級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是 “點對點”反饋至設區市對口條線部門,同時抄送各設區市考核辦。
(郁芬)